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招聘公告(2024年9月) 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是厦门市海沧区唯一公办综合型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1年,联合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成立全省首个中高职一体产业学院。因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职工4名,现将公开招聘需求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生活指导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二)岗位条件: 1.对学生有耐心、爱心、责任心,亲和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退伍军人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4日(不含)之后出生)。 三、限制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月7日 2.邮箱: 3.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2-6314633(上班时间),联系人:卜老师,毛老师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填写《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贴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及专业技术资格等扫描件,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附件材料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 2024年10月8日(周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 (三)考试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暂定,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等。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聘用 生活指导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待遇: 依据《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非在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细则》工资标准执行:非教师岗位职员综合年薪资约8-10万元/年。 学校地址:海沧职专校本部(海沧区东孚街道莲花村180号)。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工报名表.docx 厦门市海沧区职业中专学校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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