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补充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2024年9月)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从事内科医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劳务派遣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练掌握内科开方,对常见病症有较好的临床路径,针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状况能给出专业的调理方案及建议,能独立完成工作。
(二)岗位条件
内科医师:2名
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性别不限,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及周岁以下。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4日10:00-2024年10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联系人:史女士;联系方式:13600906780。
请应聘者致电报名联系人,填写《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补充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反馈报名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此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单位将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补充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方式
仅面试: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薪酬面谈。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厦门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4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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