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实施“名校优生”引才计划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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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海沧区出台《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暂行办法》,计划每年引进500名“985”、“211”工程高校及国家重点学科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一是“公寓+落户”,居住有定所。投入150万元建设无线智能社区,毕业生求职期间可免费居住半年,半年期满后按运行费的50%收取租金,一年后两年内按运行费收取租金,最长可租住2年。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最高60万元购房补贴、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成立专门的人才服务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指导和服务,协助办理接收人事档案关系、落户等手续。

  二是“场所+资金”,创业有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海沧自主创业,提供免费创业场所或场地租金补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利用博士俱乐部、HR联盟等平台进行创业辅导,为高校毕业生创业降低门槛、垫高台阶。

  三是“补助+奖励”,企业有激情。企业招用重点高校毕业生,签定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保1年以上的,招用每人次奖励企业2000元;设立见习岗位补贴金鼓励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村(居)招收重点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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