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获认定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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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李国荣)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规定,以及高企认定办有关工作要求,近日,我市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工作已经启动,企业可积极申报认定。

  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非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08年通过认定、2011年通过复审,今年需要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的企业须正式运营一年以上,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必须聘用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申请复审的企业是201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企业需要7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提交,复审企业需在5月30日前完成资料申报。

  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在科技计划项目、招投标、科技进步奖等予以优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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