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建立“三抓三早” 机制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5日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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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规范。一是认真排查,规范企业用工。近年来,多次向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在企业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投诉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违法企业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有效的规范企业用工;二是齐抓共管,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拖欠工资逾期不改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引发群体突发事件的不良企业,依法给予查处并列入不良记录且上网公示予以曝光,并联合建设局对有不良记录的建筑企业暂停其一定时间的招投标资格;三是疏堵结合,打击非法中介。积极开展海沧辖区内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联合公安、城管、工商及各镇街进行执法,近两年来依法取缔无证职介摊点526个,并引导广大员工到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 

    抓机制。一是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为快速有效处置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了《海沧区处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健全工资支付信用机制。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信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欠薪应急保障金管理,欠薪应急保障金从无到有、又从10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在妥善处理企业欠薪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构建立体调解平台机制。在60家300人以上规模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辖区一镇两街均成立调委会,形成了区、镇街、企业三级立体调解平台,强化部门联动,提前介入、综合处理,有效消除和预防不稳定因素产生;四是建立台胞调解员机制。创新劳资纠纷调处机制,首次聘请5位台湾同胞担任涉台劳动纠纷调解陪审员,让其参与处置涉台劳动争议,通过设立 “台胞调解日”、典型案例探讨、调解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台胞调解陪审员的理论水平和调解能力,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五是深化诉调对接机制。2010年区人社局与区法院在全市首创诉调对接机制,近年来,在处理集体劳资纠纷过程中,创新引入司法确认程序,通过此项机制,成功促成厦门清宏实业公司与员工达成总金额近300万元的欠薪及解除合同补偿协议、福建千大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131名员工达成339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调解协议、厦门珑丰鞋业有限公司与139名员工达成135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调解协议、厦门信得通电子科技集团与312名员工达成约200万元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调解协议等案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机制对案件处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抓队伍。一是建好“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海沧区人社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二是调整领导班子,优化部门配置。调整了监察大队、就业中心、仲裁院的班子,将精力充沛、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人调整到领导岗位,并根据个人特点,重新分工,放到合适的岗位,优化海沧、新阳、东孚三个中队的监察员配置;三是狠抓效能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推行“治庸问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效能奖惩规定,以效能建设促效率提升,树立高效廉洁、执法为民的理念。

    早预防。一是宣传到位。结合日常执法检查、预警信息员会议、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送法下基层,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6万余册,同时利用网络、短信、报纸、电视台、横幅、板报等媒体和形式全方位宣传,提高了劳动者维权和企业主守法意识;二是部署到位。针对 “十八大”、“两会”召开等敏感期,元旦春节等易引发农民工因欠薪上访高潮期,区人社局均提前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以及规模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任务部署,预防因欠薪导致工人集体上访。

    早发现。一是做好信访接待。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投诉值班窗口畅通,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登记,列出重点监测企业,逐一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劳资纠纷隐患;二是建立预警信息员队伍。发展企业人事经理为预警信息员,他们对企业情况熟悉,责任心较强、办事认真,使区人社局在一线有了“千里眼”、“顺风耳”;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积极与公安、法院、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互通信息,快速发现不稳定因素,通过市长专线、网上信访、预警信息员QQ群、政务微博等途径,快速获取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信访案件;四是创新两网化管理。建立健全区、镇(街)、社区(村)、企业四级排查网络,形成“以劳动监察大队为龙头,监察员为骨干,网格平台为依托”的劳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实现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有效排查劳资纠纷隐患。

    早介入。一是抢抓时机。群体性突发事件一般涉及人数较多、处理难度较大。区人社局抓住发生之初、劳资双方情绪还没有激发之前介入处理,才能更好的控制住事态,防止恶化。如:今年2月份,厦门威柔力光学有限公司因停产解除67名员工劳动合同,一度引发员工围堵公司讨要工资及经济补偿。区人社局得知后,主动提前介入,联合海沧公安分局、新阳街道、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做好维稳工作,并经过多日反复的调解,最终促成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仅用15天时间就妥善办结该起案件。二是主动靠前。如:今年年初厦门信得通电子科技集团一度因资金周转问题导致企业存在劳资隐患,区人社局得知信息后,主动靠前处理,稳定员工情绪,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促成劳资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快速处置。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赶往事发现场,并立即展开调查处理,找出问题的关键。遇重大群体性事件先稳住局面,讲清采取极端方式的危害和后果,平息双方情绪,主动协调公安、工会、镇(街)等相关部门,形成部门联动和工作合力,主持劳资纠纷双方代表会议,阐述相关法律法规并商量解决办法,争取尽快化解,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供指导和帮助,引导双方走法律程序;一般事件,启动简易处理程序,力促劳资双方马上协商,马上解决。不管什么案件都坚持全程跟进,执法队员有着一股韧劲,不解决不放松、不罢手,以强烈的责任心秉公执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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