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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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厦门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时间:2013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嘉宾:市财政局外经处副处长黄德芳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近年来,我市赴境外投资的企业项目及投资额快速增长,对外投资合作的质量、层次和水平显著提升,合作方式和领域日益拓宽。为鼓励我市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市财政会同我市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并于近日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上周末,市财政局外经处副处长黄德芳做客处长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一起就新出台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和交流。
专项资金
三种扶持方式
网友“小虫爱睡觉”:请问我市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扶持的内容有哪些?
黄德芳:按照文件规定,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企业开展的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支持开展境外投资。重点支持国际能源开发和加工合作,技术研发投资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制造业投资合作,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投资合作,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创建合作等;二是支持对外承包工程。重点支持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等领域开展的附加值高、影响力大,具有品牌和技术标准优势的工程项目;三是支持对外劳务合作。重点支持对劳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外派劳务素质,推动技能型、高端型劳务输出。
网友“冰天雪地@33”:资金支持的方式有哪些?
黄德芳:专项资金对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合作业务采取三种支持方式,即资本金投入、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
申请企业
需符合五大条件
网友“茫然的大海”:什么样的企业能申请专项资金?
黄德芳: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厦门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含以金融、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依法取得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资格;3.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4.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年检、在外人员资料;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网友“溜溜弯sip”:企业申请的项目是否有要求?
黄德芳:企业申请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登记或备案;2.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生效;3.遵守所在国法律,注重环境保护,尊重当地风俗,履行社会责任;4.项目金额要满足一定标准:投资额补助中,战略性产业、国际营销网络项目、技术研发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30万美元;其他境外投资中方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
“走出去”员工
保险可获补助
网友“一抹烟云”:我们是一家赴境外投资的企业,公司为赴境外的公司员工购买了保险,请问能申请补助吗?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黄德芳:我们对企业“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给予扶持。具体来说,对在境外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的企业为其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实际支出保费70%的补助,每人最高保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前期费用可补助50%
网友“Kimi”:我们企业目前正在巴西洽谈一个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已发生了一些前期费用,请问能申请补助吗?具体包含什么内容?
网友“天外飞狐911”:我们公司准备到美国投资,要开展前期调研,发生的有关费用能申请扶持吗?
黄德芳:我们有一项前期费用补助。就是说对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不包括国内企业之间转让既有境外投资权益)、境外农、林、牧、渔、矿业合作,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购买资源权证之前,或对外承包工程签订合同(协议)之前,为获得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机构而发生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勘测、调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编制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翻译费等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一个项目只能享受一次支持。增资项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