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荣获国家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称号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7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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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确定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等10个园区为第四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标志着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正式落户厦门。
   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作为“十二五”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建设50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组织申报了四批,全国确认39个示范基地,前三批29个示范基地国家下拨了30亿元补助资金。推动我市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对减轻环境污染、推动资源再生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培育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是践行建设“美丽厦门”具体举措。
  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东部,总占地面积525亩,目前已投资2亿元,建成了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废塑料回收处置、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拆解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建成一个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年处理能力35万吨废弃资源的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我市废五金、电线电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正式落户我市,将有力推动我市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下一步,市经发局、财政局将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协调统一、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厦门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推进项目的建设。三是加快制定“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市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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