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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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佘峥) 从本学期开始,湖里区将为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发放补助金,俗称“绩效奖”,每人每个月从300元到600元不等。
湖里区教育局昨日表示,《湖里区民办中小学教师工资补助实施意见》已经获得批准,本学期开始实施。
湖里区教育局局长陈媛说,区政府之所以特设立专项资金,补助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工资,是为了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老师的归属感,最终也是为了提高民办校的教学质量。
根据实施意见,可享受政府补助的湖里区民办学校老师要符合的条件包括:拥有教师资格证;学历达标——初中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此外,今年还要求在湖里区具有合法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服务三年(含三年)以上。
具体补助标准为:未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教师每人每月奖励300元,初级为400元,中级为50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