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2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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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采取奖励和补助两种方式进行,主要扶持内容有: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培育壮大网络零售业;支持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支持政府或行业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项目;鼓励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对贸易模式、贸易流程进行创新再造;支持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和其它符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要点的项目。
近年来,厦门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先后于2007年和2010年分别成立了电子商务企业协会、网络零售企业协会,并于2011年11月成功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截止目前,厦门市已有电子商务企业约4000家,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业约25000余家,其中网络零售B2C企业约850余家,2012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到50亿元,增长177.8%。(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