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1日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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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肖雨 夏国轩) 导报记者从国税部门获悉,8月份起厦门“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60家广播影视企业将首批纳入试点。此外,厦门“营改增”试点7个月以来,已为约1.3万户试点企业累计减税3.57亿。
60广播影视企业8月试点
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导报记者昨从厦门国税局获悉,8月份起,厦门60家广播影视企业将首批纳入试点。目前地税部门已向国税部门移交了65户试点纳税人征管数据,国税部门已对其中的60户试点纳税人办理初步确认手续,正在积极做好扩围企业8月1日试点前的各项准备。
据市国税局人士介绍,扩围后厦门企业在购进货物和劳务时,可以从全国范围内选择供货方,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试点7月帮企业减税3亿多
去年1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厦启动,来自国税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18日,厦门共有13331户企业纳入试点。其中一般纳税人3673户,占27.55%;小规模纳税人9658户,占72.45%。按行业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491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1840户,其中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业户数占试点纳税人比例最高,分别为28.41%、19.29%、13.58%。
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来自国税部门的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在厦实施7个月以来,试点企业总体税负逐月下降,增值税税负与试点前缴纳营业税相比,降低1.77个百分点。7个月共计为试点企业减税3.57亿元,减税效应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