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台“真金白银”就业新政 招聘应届大学生有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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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点

  延长期限: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由最长不超过3年延长到最长不超过8年

  提高奖励:劳务协作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00-200元/人提高到300元/人

  增加人群:增加了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的新规

  扩大岗位: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概念,扩大了补贴范围

  规范申请:规定劳务派遣企业自身不能申请各项补贴(助)和奖励资金,应由用工单位提出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 就业找工作,路又更宽了。我市就业政策再添“利好”: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企业招人,只要符合条件,补贴标准提高到300元/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延长了5年;保安、保洁、停车收费员等服务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补贴。

  近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跟以往促进就业和用工的政策相比,这一“真金白银”新政,通过扩大补贴人群、提高补贴标准、

延长补贴年限等,全方位促进我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

  近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新政内容,一一为读者详细解读。


  A

  招聘应届职校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可享社保补贴

  新增的这项政策是为了缓解我市技能人才短缺和企业用工困难,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


  解读:补贴的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本市户籍,以全市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非本市户籍的,以外来人员缴费标准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补贴期限最长均不超过12个月。


  B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最长可达8年

  包括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两部分


  解读:新政策对本市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享受期限,由原来最长不超过3年延长到现在最长不超过8年。即: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指男性不满55周岁、女性工人不满45周岁、女性干部不满50周岁)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指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45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0周岁)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社保补贴,只要有在用人单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并交纳社保,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为: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C

  公益性岗位补贴限定标准细化

  明确了公益性岗位的概念,扩大了补贴范围


  解读:公益性岗位原表述为“政府投资开发”,现定义为: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服务岗位(如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管理、停车场管理、托老、托幼、托残服务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等后勤服务岗位(非在编雇佣人员岗位除外)。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度企业最低

工资标准的50%/人/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D

  企业招人符合条件

  一次性可获300元/人奖励

  标准提高,直接奖励给企业


  解读:原来按6种引工渠道,分别给予企业、院校、员工、中介机构等100-200元/人的奖励,现简化为:只要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均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

 
   E

  劳务派遣企业

  不能申请各项补贴

  应由用工单位提出申请,相关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


  解读:劳务派遣企业本身不能申请各项补贴(助)和奖励资金,“用人单位”不包括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各类企业(即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不一致的企业)。

  派遣人员符合条件享受的各项补贴(助)和奖励资金,应由用工单位按其地方税收缴交关系分别向相应的市、区就业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由市、区就业中心或其他相关机构将补贴资金转入用工单位银行账户。

 

  F

  企业招工

  专项经费增加4项

  由原来的6项扩大到10项


  解读:新增的补贴给企业的招工专项经费包括:人社部门调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的费用支出、异地宣传发布我市企业招聘信息的费用支出、与职业技术院校之间的沟通交流的费用支出、组织带领我市企业外出校企对接的费用支出。


    记者手记

  不愿放低身段 大学生可能难就业


  应届大学生与保洁员、就业困难人员一同被列为就业补贴的对象,是前所未有的事。据市人社局透露,将应届毕业生纳入就业补贴的范围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相关数据显示,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近700万人,是新中国以来大学毕业生最多的一年,同时全国新增就业岗位仅900万个,大学生与就业岗位的比例达到了历史最低。

  另一方面,我市技能人才短缺和企业用工困难的情况长期存在,由于用工成本的增加,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时在薪酬方面相对保守,薪酬的吸引力不强。

  为招聘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提供社保补贴,不仅可以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也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应届毕业生纳入就业补贴范畴,传递了一个信号:大学生“天之骄子”的地位不再,在人力资源市场中,应届毕业生如果不调整心态、放低身段,很可能走出校园就成为“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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