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中小企业可申请发展专项资金 专利最高补助8万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13日 作者:
 【字体:  】【厦门经济】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樊娟)记者从厦门市经发局获悉,从即日起,厦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申请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扶持方式将以贷款贴息或无偿资助两种方式为主。

  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包括:制造水平提升项目、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专业化发展项目、新兴产业项目、节能减排项目、安全生产项目、专利补助项目,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创新、创业服务项目。

  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10年至2012年期间获得的专利,每个发明专利补助不超过8万元,每个实用新型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

  在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方面,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服务项目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该机构服务支出额的20%,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单位企业须于5月15日前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www.sme.gov.cn)注册填报,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