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法院拟招10名见习人员 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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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晚报(记者 戴舒静)因工作需要,翔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提供10个见习岗位,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根据招聘简章,此次见习岗位主要面向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且为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性别不限,专业不限,不过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见习人员的食宿、上下班乘车问题需自行解决,见习期为一年。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翔安区政府网站(http://www.xiangan.gov.cn/),下载填写和打印报名表。

  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3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翔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01或103室

  咨询电话:71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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