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养老金将再次上调 标准是上年平均退休金的10%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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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调整标准是上年平均退休金的1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钦辉昨日接受厦门市人民政府网专访时说,调整对象是2011年12月30日前退休手续办理完毕的人员,预计调整标准是上年平均退休金的10%,对个别特殊群体在普调的基础上进行特别调整。

  李钦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国家及福建省相关文件,故暂时无法进行调整。待国家和省标准确定后,将立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今年的调整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副局长吴旗明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2011年1月1日起提高了200元,由平均每人每月1814元提高到了2013元,这是综合当前物价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定。

  实际上,从近几年来的情况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几乎每年都在调整,这种调整已经是一种常态。今后,还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等因素继续调整,以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李钦辉还透露,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正在草拟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的补缴规定,待市政府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

  该规定的总体精神是:2010年底前到龄或超龄,与城镇集体企业或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但工作期间从未缴费的人员,以及2010年底前到龄或超龄因各类原因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一次性补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然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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