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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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6月,全市一般预算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的支出达95.4亿元,同比增长40.7%,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9.3%。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1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增幅创造了几年来的新纪录。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的增幅均创下多年来同期的高点。同时,市财政坚持促增长与惠民生相结合,财力优先向民生事业倾斜,加大对民生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商报记者 | 雷振超 通讯员 | 孔庆任)
之一
民生方面支出占59.3%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支出保持平稳增长,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0.74亿元,增长34.2%,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其中,全市一般预算用于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的支出达95.4亿元,比上年增长40.7%,占一般预算支出的59.3%。其中,教育、农业、社保、卫生、环保、城乡社区、文化体育等民生支出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1%,有力地保障了教育投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此外,上半年全市基金支出109.4亿元,保障了岛外新城建设及各项重点工程资金需求,有力推动了“五大战役”深入开展。
之二
医疗卫生改革亮点频现
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我市从今年开始统一并提高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标准,即以常住人口数为依据,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计全年支出将达7560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工作,上半年除了累计投入11712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和2360万元用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外,市财政局通过大量调研测算,拟定了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设备配置标准和相关资金测算方案,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创造条件。
为提升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我市还将岛外四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年人均17.5元提高到30元,与岛内实现了一致。上半年全市财政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300万元。
之三
加大保障房项目建设投入
据介绍,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4万套,市财政多渠道积极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约12亿元。今年1月至6月,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3.02亿元。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市已竣工保障房住宅2.2万套,市财政累计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0.6亿元。我市1.9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任务,目前也正加快建设中。
下半年,我市财政还将进一步强化民生财政理念,重点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需要。着力加大对稳定物价、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保保障制度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涉及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惠及更多普通百姓。
之一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增幅创造了几年来的新纪录。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的增幅均创下多年来同期的高点,分别达到29.1%和38.8%。从序时进度看,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分别超过半年预算42.15亿元和25.19亿元,分别超过序时进度7个和7.7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市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增幅也名列前茅,实现了在高基数上的快速增长。黄强表示,这与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抓优质、精品项目,大力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密不可分。“优质项目不仅仅体现在规模有多大、数量有多少,更重要的是‘落地’后一定要适应厦门城市发展的规划目标,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社会经济效益。”
据核算,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1%,经济持续向好,带动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之二
岛内外一体化成效凸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力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不仅局限在岛内这个有限的土地上发展,而是把厦门作为一个整体,形成“多点发展”的局面。随着岛内外一体化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
今年1至6月,各区实现地方级收入62.15亿元,增长43.7%,高出市本级收入增幅7.2个百分点。其中翔安区、湖里区增幅均超过60%,分别为66.6%、60.8%,其他各区财政收入均实现30%以上的增长幅度,分别为:集美增长44.2%,海沧增长41.2%,思明增长37.1%,同安增长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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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社保政策惠及更多群体
今年上半年,我市决定从新的医保年度开始,在原有基础上将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纳入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500元免费优惠范围,把具有我市户籍的市民全部纳入,仅此一项预计财政全年将增加支出1525万元。
与此同时,我市提高了企业参保人员的退休待遇。从今年1月起,我市决定将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1%,使我市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人均标准提高到每月2014元,预计全年增加支出2.6亿元。
在对低收入群体保障等方面,从今年初开始,我市统一城市(镇)低保政策,提高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使城市(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户300元至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户250元。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2500万元。针对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产生的影响,我市还为特困群体发放动态生活补贴,上半年全市共发放255万元,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3万多人。
此外,今年以来市财政及时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全力保障我市各项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实施。据统计,上半年市财政拨付就业补助支出1643万元,按规定兑现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上半年完成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8121人、再就业培训1502人、农民工岗前培训2.83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7%,比去年底下降了0.06个百分点。
市财政局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农民增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用工服务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平台;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8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同时增加了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和小额贷款发放额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