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67万人不用再缴个税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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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草案大面积惠及工薪族,我市将有167万人不用缴个税,但高收入者将多缴税

  我市上月工资收入最高的纳税人,月入156万元,按新个税标准,将月增税款2770元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林润 通讯员 徐于平)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个税新方案,我市将有209万纳税人“节约”个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起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二审方案维持了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一级税率由5%修改为3%。业内普遍认为,这个方案获得通过的可能性比较大。

  那么,厦门有多少人可享受到个税调整带来的实惠呢?据测算,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月收入在1.96万元以下的市民都可以“省税”,但月收入在1.96万元以上的市民,每月缴纳的个税增加了。

  市地税局昨天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上月我市个税申报的情况。根据最新数据,我市有209万人月收入在1.96万元以下,他们最多每月可少交380元个税。月收入在4000元至7000元的市民,每月将省税145元至330元。

  还有一部分人将与个税“无关”。我市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人数为120万人,2000元-3000元(含3000元)的人数约47万人。因此,如果免征额调整到3000元,将有167万人与个税说“拜拜”。

  个税调整的目的是高收入者多缴纳,低收入者少缴税。在209万人享受个税“优惠”的同时,我市也将有8604人,由于月收入在1.96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增税。

  其中,我市上月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最高的纳税人,月收入达156万元。按目前的个税标准,这位纳税人每月应交个税68.5725万元。而按二审的个税新方案计算,他需缴纳的个税金额是68.8495万元,多了2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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