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借钱贴息50万 我市设首个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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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当前,融资难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记者昨日从市经发局企业处了解到,企业将有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我市即将设立首个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现正在征集试点企业。

  据悉,由市经发局牵头,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市经发局有关人士说,我市向中小企业征集集合发债试点企业,企业符合两个条件即可申报:我市2011年度成长型中小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近2年连续销售增长20%以上,连续净利润增长10%以上。

  据介绍,该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信托期限为2年,按年付息,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我市将对试点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将根据借款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借款金额安排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年。


  名词解释


  集合资金信托:是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要求,为委托人单独管理信托资金,也可以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资金信托方式。


  温馨提醒


  试点企业如何申报?

  申报地点: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处(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909室);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槟榔路1号联谊广场11层)

  申报时间:6月7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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