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汽车出口基地通过国家考核 可继续保持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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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童一粟) 2006年被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认定为首批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的厦门,于近日通过了国家审核。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经发局了解到,根据近日下发的《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在2010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组对12个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进行的考核中,厦门继续保持“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称号。

  2008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出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对出口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授牌3年期满后对出口基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须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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