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1日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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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樊娟 通讯员 余娜)“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我是不是可以参加厦门的社保?我的子女可以参保吗?”这是昨天厦门地税外税分局的“税企Q吧”里,一位在厦工作的新加坡人提出的疑问。地税人士在线答复,届时他可以参加社保,但子女如果没有工作的话不可以参保。
“税企Q吧”QQ群是地税外税分局建立的税企交流新平台,该平台开通一年多来,以其使用便利、反馈及时等特点深受外资企业财会人员欢迎。昨天,QQ群开展“局长在线———外税与您Q聊社保”活动,一下子就涌进了70多位Q友。
记者了解到,《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按相关规定,在华就业外籍人士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厦门工作的外籍人员不少,但此前只有德国、韩国两个与中国有税收协议的国家的人士,才可以参加社保,绝大部分外籍人士都被排除在社保之外,他们看病就医都享受不到医保待遇。因此,社保法即将实施的消息,立即在厦门的外籍人员中引起很大关注,这也成了昨日“税企Q吧”中的热门话题之一。
据悉,按照社保法规定,两类外籍人士,没有取得定居权的、未达到中国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在中国取得合法从业资格、与中国境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含境外用人单位或机构、组织委派到中国工作的人员);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期间,应在就业辖区内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地税外税人员预计,7月1日社保法实施后,厦门外籍人士的参保率将会迅速提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外籍人士的配偶、子女等亲属,如果没有就业的话,是不可以参加社保的。
记者还了解到,港、澳、台人士自2005年10月起已经可以在厦门参加社保。截至目前为止,我市已有472位港、澳、台人士属于社保在保群体,其中台胞人数最多,有276人。按照有关规定,港、澳、台人士在厦门参加社保,既可以按照本市户籍身份的标准缴费,也可以按照外来人员参保标准,可以自由选择。此外,港、澳、台人士的亲属可以参加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跟本市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