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建工资协商制度 将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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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东城 通讯员 包云香)昨天上午,我省召开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将3月份定为“要约行动月”。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黄笑影在厦门分会场指出,今后,凡是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及其领导,将不能参加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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