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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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 实习生 郭文娟)今天是《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今天上午,记者在市人才中心了解到,我市户籍新政实施后,集体户的迁出及毕业生落户通道更多了。
市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即日起,符合原先人才落户政策的毕业生,有4种落户渠道:
1.有合法固定住所,可以落在合法固定住所内;
2.单位有集体户,可落在集体户里;
3.可挂靠在厦亲友家里;
4.如果上述条件都不具备,可落户在单位所在社区的“社区集体户”。
另外,原户口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人员,也应根据上述规定,尽快到人才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据市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关于落户及户口迁出问题,目前电话和网络咨询的人比较多,或许由于新政刚刚实施,市民知晓还需要一个过程。
据介绍,从2003年开始,市人才中心在滨北派出所设立集体户,为大中专毕业生、调入(录用)人员和本市辞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提供了方便。截至目前,人才中心共有集体户人员约22000人。
但是,随着集体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管理存在诸多困难。集体户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工作调动、出国、购房、结婚、计划生育等事项中,都涉及户口的使用和证明函件的出具,需要人才中心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集体户人员基本情况。而集体户人员分散、流动和情况多变的特性,加之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手段的局限,造成管理和服务中的被动。
户籍新政实施后,落户渠道更多、更通畅,不仅在治安、计生等方面方便管理,也方便个人办理跟户口相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