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0日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27日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人事人才】
在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中,我市再次为数万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优惠的鼓励就业政策。那么,按照新政策规定,什么是灵活就业、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如何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哪些人员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原灵活就业优惠政策已经到期限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延续享受优惠政策?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应符合什么条件、如何申请?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政府社保补贴多长时间?等等问题,都是不少读者希望知道的。
日前,厦门日报嘉宾接热线栏目的专题是“灵活就业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享受”,我们邀请的嘉宾是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刘川,他耐心详细地为大家答疑释惑。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卢天娇)昨日本报专题热线读者来电火爆,原计划1个半小时的热线时间延长到3小时,直到下班时间12时,还有读者不停地打进电话咨询与灵活就业相关的各种问题,嘉宾均耐心详细地做了解答。
嘉宾说,新政策出台以来,到目前为止,有一万二千多名新增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粗略估计,我市还有相当部分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办理申请认定手续,嘉宾提醒这些人赶快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及时让自己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不少读者来电咨询什么是灵活就业形式?嘉宾解答,灵活就业形式包括3种,只要是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具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的灵活性就业或者自主就业三种形式之一的,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就可以算是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社区劳动组织就业
有读者来电说自己是政府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刚到某社区劳动组织作保洁杂工工作,这位读者咨询自己是否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待遇?
嘉宾认为这属于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后可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嘉宾说,政策规定,居民个人或组织,通过参与社区的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及为用人单位提供各种突击性、临时性劳务等,获得一定收入和缴交社会保险,但难以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劳动关系的这种灵活就业形式,属于社区劳动组织就业,可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不过,社区劳动组织的成立需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用人单位的灵活性就业
有读者问自己下岗后,在某住宅小区担任物业服务公司的秘书工作,每周5天每天上小半天班,偶尔有突发事件会加个班,劳务月收入800元,逢年过节还会有点加班费,但是没有办法签订劳动关系,像这种工作是否可以算灵活就业?
嘉宾说,政策规定,被用人单位聘用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所从事的阶段性或短期工作,或者按小时确立劳动关系,且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时间必须分别在国家规定的日、周、月标准工作时间的50%以内,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并以小时工形式出现的这种就业形式,属于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参与这种灵活就业的人员就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自主就业
不少在居民小区做餐饮服务的读者来电咨询,自己为小区居民提供小餐饮,是否属于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规定,劳动者个人自选项目,独立解决工作场地、生产工具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此获得经济来源维持生计的,属于自主就业。嘉宾说,根据近几年来我市的实际情况,目前政策规定,自主就业形式暂定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保姆、护工、托老、托幼)、维修、配送、小餐饮服务、家庭手工业、家教且未取得工商经营执照的项目。
嘉宾说,从事小餐饮工作属于自主就业,也是灵活就业形式的一种,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根据读者呼吁进一步扩大自主就业形式范围的建议,嘉宾说,下一步将向上一级领导积极反映群众的这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