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0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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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为了促进我市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同时确保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稳定就业,我市从今年开始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用于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支出。记者昨日从市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已由失业保险基金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2009年上半年社保补贴3855万元,据悉,该补贴以后每季度发放一次。
据了解,根据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先缴后补的原则,今年第一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间为4月上旬,按照社区受理、街道、区审核及市汇总、申请资金并统一发放的操作程序,正常发放补贴时间应为5月中上旬。但由于今年补贴资金支出渠道改变,且到7月底才出台相关资金管理文件并拨付第一、二季度补贴资金,因此,市就业管理中心到7月底才将相关汇总数据传输给市社保中心,而市社保中心通过市银联公司分别于8月3日和8月7日发放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社保补贴,其中第二季度补贴发放时间在正常范围内。
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反映,第一、二季度社保补贴发放标准有所降低,市就业管理中心解释,主要是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交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缴交费率下调1.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因此2009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标准也随之下调,由原先补贴标准(即上年度社平工资×60%×22%)下调为目前补贴标准(即上年度社平工资×60%×20%),具体金额由2008年7月-12月的每人每月318.52元下调为2009年1月-6月的289.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