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7万大学生可参保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3日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04日 作者:
 【字体:  】【人事人才】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吴笛 通讯员 蔡倩宏)我市大学生参保工作目前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厦大学生纳入到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范围,享受与本市未成年人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昨日,就大学生参保问题,市劳动保障局城乡医疗保险处的杨丽娟副处长接听了12333专线。

    据最新统计,今年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有17万人左右。参保大学生一年交50元,政府按每人每年补助190元,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即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可以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的医保待遇。

    一名在厦门读书的大二学生打来电话说,去年4月,他的一个同学突发白血病,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同学的家庭负债累累,大家想尽办法四处筹钱为他解决医药费问题。

    杨丽娟说,如果这个同学去年就能参加大学生医保,那么在去年6月底前符合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最高可以支付7万元;去年7月1日以后,在新的社保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又可以再次享受7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完全可以减轻这个白血病同学家庭的经济负担。

   

    【问题选登】

    与商业险不冲突

 

    1.问:我是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学生,我要到泉州参保还是在厦门参保?

    答:有些省属高校在厦门设立分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这些分校的学生应在厦门自愿参保。

 

    2.问: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已经参加了商业保险,请问如果参加大学生保险,与原商业保险医疗费报销如何衔接?

    答:对原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后,原商业保险合同仍继续有效。对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可按相关规定报销。

 

    3.问:我是今年厦门高校的大学新生,在高三时学校已经给我缴交了未成年人医保,享受待遇是从今年7月到明年6月。请问我入校后,是否要先把未成年人医保停掉,再去申请大学生医保?

    答:入校后,你不必再次申报大学生医保了。在明年四五月份,你可以再通过所在高校,办理大学生医保的续保手续。未成年人医保和大学生医保缴费及待遇相同。

 

    4.问:我是今年的大学新生,现在还没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请问7月份我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虽然大学生医保是在9到10月份才办理参保手续,由于大学生医保是7月份生效,所以7月到入学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需提供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医疗费清单、门诊(急诊)病历、出院小结等。

 

    5.问:我女儿在外地读书,但是户口在厦门,请问是否可以在厦门参加大学生医保?

    答:不可以。如果户籍没有与学籍在一起,不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大学生医保,你女儿应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大学生医保。

 

    6.问:我是一名大专函授生,请问是否可以参加大学生医保?

    答:根据规定,纳入我市大学生医保范围的有:属于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以上高校中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含脱产、业余、函授形式学习)以及进修、网络、广播电视等学校的学生。你是参加函授学习的大专生,因此不属于大学生医保的参保范围。

 

    7.问: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到药店购药吗?

    答:不可以。大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医保都不设个人账户,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只能持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