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1日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1日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人事人才】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怀)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在今明两年内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可申请在岗职工每人不超过300元的培训补贴。
据了解,2009至2010年,我市将集中对全市各类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可申请在岗职工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企业组织在岗职业培训费用的50%(初级工不超过200元/人,中、高级工不超过300元/人),培训补贴期限到2009年底。目前困难企业培训补贴对象暂定为:2008年10月以后因受金融危机影响,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0%以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部分停产或减产人数超过职工总数20%以上,并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