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创业最高可贷5万元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3日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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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三部门联合制订了《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毕业生及复退役军人,可向厦门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家经办银行申请个人最高5万元、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

  商报讯(记者 樊娟)符合条件的厦门失业人员、毕业生及复退役军人和部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用于补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有资金不足,将由市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并予以100%贴息。这是记者昨日从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获悉的。

  近日,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牵头协调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国家现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福建省的实施细则,结合厦门实际情况,对政策作了一些补充、调整和细化。我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地生源毕业生和复退役军人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向厦门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两家经办银行申请个人最高5万元、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并予以全额贴息。

  根据调整后的新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的范围有所扩大。一类是自然人,对象范围为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我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役军人。另一类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资格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5]14号)规定认定。

  记者了解到,对个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每人申请使用小额担保贷款只限一次。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优惠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部门设立担保基金担保,并予以全额贴息。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应以自己或他人财产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也可由年收入不低于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以完税证明为准)、具有厦门户籍的居民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应达到贷款金额的30%。

  政策要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应用于补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从事合法经营活动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行业除外。


  相关链接

  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范围的个人需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1+1群”创业培训,取得相关培训证书,或持有所投资行业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能提交相应创业可行性分析报告,所创办的实体应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申请人在条件齐备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索取或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后向经办银行做出推荐。经办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街道(镇)劳动保障所推荐材料独立进行审贷。

  厦门市商业银行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两家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

  厦门市农联社其小额担保贷款的受理网点共9个,包括:思明区(思明信用社、滨西信用社、黄厝信用社)、湖里区(湖里信用社、高殿信用社)、海沧区(海沧信用社)、集美区(集美信用社)、同安区(同安信用社)、翔安区(马巷信用社)。

  按照厦门市商业银行关于小额担保贷款的申办流程,小额贷款按照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初审推荐,由厦门市商业银行该业务受理支行审查、放贷的程序进行。企业可直接向厦门市商业银行该业务受理支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支行包括总行营业部、松柏支行、集美支行、海沧支行、同安支行、杏林支行、翔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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