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3万可创业当老板 免除3年行政收费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9日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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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晚报]讯(曾庆光  杨玲 曾海林) 昨日,思明区工商局组织企业注册科、厦港工商所和滨海工商所8名注册官,到厦门大学设点宣传、咨询、服务大学生创业。

    在咨询会上记者了解到,我市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多渠道就业,到农村从事教育、医疗、农业技术推广行业的,注册资金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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