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见习时间可计工龄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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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 张小燕)昨日,省人事厅、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印发《福建省“三年三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通知》中说2009年-2011年,厦门应组织6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今年必须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单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根据《通知》,今年,全省要建立1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扶持1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10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昨日,省人事厅、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称,要遴选10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孵化。

    今年,全省将建立10家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为扶持大学生创业,省政府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宣传等工作,并设立了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异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金融服务。《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要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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