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硕考公务员加10分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1日 更新时间:2009年05月21日 作者:
 【字体:  】【人事人才】

    厦门日报福州讯 (特派记者 张小燕)20日,省人事厅下发通知称,2009年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硕可以加10分,考公务员和考事业单位亦可加分;愿意继续扎根基层的可免试入聘事业单位。

    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执行。

    报考公务员,期满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可按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考直接聘用。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级人事部门在今年的招录考试中继续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组织专门面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的公务员考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