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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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记者 张珺 通讯员 余小静)“3·15”来临之际,省消委会发布了2018年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大数据。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5万件,超过92%的投诉件得到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8亿元。其中,预付费卡、二手手机卡和旅游消费陷阱等成为投诉的“重灾区”。
加倍赔偿金额降幅明显
显示维权观念深入人心
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235492件,解决218843件,解决率92.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68.07万元,其中,全省各级消委会接待来访、接受咨询587594人次。
这其中,有两个投诉数据的变化值得关注:与2017年相比,我省去年消费投诉数量增加了25%,受理数量比上一年度增加了近5万件;在2017年,全省消费投诉加倍赔偿涉及的金额为41.99万元,到2018年,加倍赔偿的金额为14.8万元,降幅达到64.75%,下降幅度较大。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涉及欺骗消费、掺假售假等在内的违法销售行为都要加倍赔偿消费者。专家指出,与一般性的惩处相比,加倍赔偿直接增大了不法商家违法的经济成本,促使不法商家诚信经营。我省去年加倍赔偿金额降幅明显,显示出欺骗、掺假等销售行为减少了。
服务消费投诉增幅大
显示居民消费模式变化
2018年,我省商品类投诉有144928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1.54%;服务类投诉有62796件,占投诉总量的26.67%;其他类投诉有27768件,占投诉总量的11.79%。在服务类消费中,预付费消费、电信类消费和旅游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与2017年同期相比,2018年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量持续上升。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变化,我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及消费模式正在发生变化,虽然商品消费仍然是居民消费的主要方式,但服务消费已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