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2018年全市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5日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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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上午,我市在市旅游大厦召开2018年全市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任、市人社局局长吴新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许毅青,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林文俊,市工商联副主席蓝萍,市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国栋,市总工会副主席陈超英,市旅发委副主任张国良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以及各区总工会、人社局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120家企业代表和10家行业协会秘书长参加,会议由许毅青主持。

  陈国栋在会上总结了2017年集体协商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并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部署。部分集体协商企业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各自的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8505份,覆盖企业34792家,覆盖职工130万人,签订率达87%。

  会议强调,市、区三方各部门要以“要约行动月”为契机,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集体协商制度的认识,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开展到位。今年全市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要保持在85%以上,百人以上企业建制率保持在90%以上。市、区三方各部门要制定好开展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向企业行政和行业协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群众诉求。

  二是加强典型培育,推动协商深入开展。市、区三方各部门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职工的不同诉求,分别确定协商内容和协议条款,特别是要明确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的各项权益标准。

  三是加强分类指导,突出行业(企业)特色。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行业属性,确定协商重点,分类指导。

  四是建强专业队伍,大力提升协商能力。市、区三方各部门要配合各级工会组织,积极采取要约与培训相结合,通过相关培训教学活动大力提升集体协商的能力。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市、区三方和全市各类行业、企业都要积极配合,加强宣传,加强法律监督和执行,推动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建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机制、职工民主参与机制和各方联动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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