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市农业局解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新政策,45种农机具今年购置有补贴,本月下旬开始受理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2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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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机具有补贴。(市农业局农机所 供图)

  本报记者 林雯  

  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从2010年以来,我市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不仅提高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更从实质上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在推动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市的农业生产机械水平呈现稳步发展态势。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37万千瓦,其中农用大中型拖拉机380台,比上年增长15.5%;微整机4640台,比上年增长14.4%;动力喷雾机1076台,比上年增长9.3%。全市完成机耕面积13.6万亩,机收面积2.6万亩,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39.7%。

  从7月下旬开始,我市各区农机部门将陆续启动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工作,不过,今年的补贴政策出现了一些变化。市农业局今日通过本报对新调整进行解读。

  调整补贴机具种类 分十大类45个品目

  2017年我市补贴机具确定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

  补贴范围有一定优化,首先近几年在我市没有销售的花生脱壳机不再列入补贴范围;其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去年12月起禁止销售的“国二”柴油机机具也不再享受补贴。调整后的厦门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0大类26个小类45个品目,适合我市农业生产需求的特色机具品目——蔬菜移栽机等机具也将纳入市级资金补贴范围。

  中央资金补贴额  调整为“定额+限比”

  为落实“控定额”的要求,调整中央资金补贴额的确定方式,由“定额补贴”调整为“定额+限比”的操作方式,单台机具“定额补贴”高于销售价30%的,按照销售价的30%确定补贴额,机具实际补贴额受到补贴定额和30%补贴比例的双重限制。

  市级资金配套比例  根据情况有调整

  为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薄弱环节装备的发展,我市提高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的市级资金配套比例,同时降低流动性较大的轮式拖拉机的市级资金配套比例。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家庭农场,需提供100亩以上水稻种植有效承包合同,下同)购置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的市级资金配套比例由中央补贴资金的50%提高到100%,其他购置补贴对象仍然执行50%。对流动性较大的轮式拖拉机市级资金配套比例由中央补贴资金的50%降低到35%。

  重点补贴对象  机具数量和资金有提高

  为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上的重要作用,今年加强了财政支持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提高重点补贴对象的补贴力度——农机专业合作社、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补贴资金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30万元,购置补贴机具数量从10台提高到不超过30台(10台主机和20台配套农具,同一类型机具不超过3台)。

  纳入补贴范围机具 实行敞开补贴

  今年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已到区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备案但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按照下一年度的补贴政策和标准优先补贴,补贴时限控制在下一年度各区农机购置补贴开始受理的1个月内。

  【提醒】

  登录厦门三农网

  了解最新政策

  了解厦门市农机购置补贴最新政策或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可登录厦门三农网,也可拨打农机热线向工作人员咨询。

  市、区农机部门咨询电话:

  ●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2275597

  ●同安区农机管理站:

  7027804

  ●翔安区农机管理站:

  7889718

  ●集美区农业执法大队:

  6105653

  ●海沧区农业执法大队:

  6084279

  【链接】

  拖拉机报废补贴

  最高可领5000元

  本报讯 (记者 林雯)根据《厦门市拖拉机报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民自愿、政府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报废”的原则,今年,我市继续对达到年限的拖拉机实行报废补贴。

  在本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拥有的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轮式拖拉机和多功能拖拉机),已在所辖区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年限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均可申请享受拖拉机报废补贴,根据报废拖拉机类别的不同,补贴标准为800元至5000元不等。

  【同步】

  “有机无证”机手

  可免费参加培训

  我市农机部门多举措强化农机安全生产

  本报讯 (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周永威)今年以来,我市农机部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原则,全面加强“人、车”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农机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和村道未发生农机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有序。

  我市农机部门多措并举,通过落实安全责任,抓好源头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强化安全宣传教育等举措,铺开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天罗地网——指导督促各区农机部门做好牌证核发、注册登记、年检审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等业务工作,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组织人员进村设点集中开展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引导“有机无证”机手免费参加驾驶培训,切实提高农业机械的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同时继续推进农机安全免费监理惠农工作,落实“有机无证”拖拉机驾驶人员培训补贴和拖拉机报废补贴,这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有效提升了我市拖拉机驾驶人员持证率和引导更多的农机户通过正规渠道报废拖拉机。为提高拖拉机夜间行车安全,市农机监理所购置拖拉机反光标识12000条,由各区免费提供给参加年检的拖拉机机主安装,大幅度降低拖拉机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农机部门深入一线基层,共排查治理隐患单位301个,排查一般隐患86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农机安全执法检查72组次,出动检查人员255人次,检查拖拉机259台,查处违法违规拖拉机43台。全市农机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9100份,宣传手册8650本,群发宣传短信5854条,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了群众的农机生产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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