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0日 更新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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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名员工拿到补偿金。
本报讯 (文/图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厦法宣)“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不仅工资讨回来了,还能有经济补偿金。”把百元大钞从信封里拿出来点了一遍又一遍,小汪还让记者帮她拍照,说道:“实在太高兴了。”
昨日下午,厦门某台资电子有限公司系列案件的执行款发放活动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展开,包括小汪在内的437名员工,拿到了323万余元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其余债权人债务也得到了全部或部分清偿。
此前市中级法院对电子公司名下位于同安的两个厂房、宿舍楼、水泵房进行司法拍卖,成交总价为3793万余元,全数用于昨日发放执行款。
领取执行款的主要有三方:银行、公司员工和供货商。有抵押担保的2554万余元银行债权和员工工资、经济补偿金优先受偿,剩余执行款由供货商之间按比例分配。
该电子公司主营各类按摩保健器材组装、加工,效益最好的时候工厂里有600多号人,倒闭前三四个月才刚从旧厂址搬到新工厂。然而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同安法院、海沧法院和市中级法院陆续受理了数十起涉及该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买卖合同纠纷和抵押权贷款案件,公司负责人却不知所踪。
员工代表小蔡告诉记者,虽然不断有订单上门,但没有供货商肯提供原材料,工人们白天上班也无事可做。公司倒闭时,大部分员工有一个月工资未发。
去年底,同安法院曾通过拍卖工厂设备筹得310万元执行款,当时就优先保障了部分员工的工资。上周法院通知可以来领经济补偿金。小蔡坦言,当初维权的第一诉求是讨回工资,对经济补偿金没抱太大期望,“我们也了解过别的地方的一些情况,真能要到的不多。”没想到在法院的努力下,每一位起诉的工人都拿到了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