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2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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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江海苹)“和谐的劳资关系是企业化解压力、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而劳资关系中工资是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16日上午,市总工会巡视员、副主席杨中华在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职工平均工资不断提高,2010年的平均工资为40284元/年(3357元/月),2013年为55864元/年(4655元/月),年均增长3850元,年增幅近10%。但我市因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数量仍然居高不下。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升了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在此前市总工会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六成的受访者表示,自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以来,劳动者的主动辞职和被动辞退的数量有所减少。有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水平或许并不比其他企业更高,但企业职工福利较好,劳动者向心力更强,对企业有较高的认同度。这表明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所提高,劳资矛盾也有所缓和,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也随之提升。
2014年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合同8300多份,覆盖企业5.5万家、职工154万名,签订率约86%。经调查、分析,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劳资关系相对较为和谐、稳定,基本没有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事件,劳资纠纷也较少,可以说工资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