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8日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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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较少,主要原因就是手续较为复杂。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在接听市长专线时表示,目前,住建部及厦门市都已经展开调研,可能会降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门槛,让市民在申请时手续更简便。
按照厦门目前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市民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但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果承租的是公房,应提供租赁合同和相关材料(如房租发票、收入证明等);如果承租的是私房,应该先到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办理租赁登记,并到地税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后,携带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郭俊胜说,之所以要求市民提供这些凭证,主要是为了确保真实性。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确实也存在办理市民少的情况,他们将研究出台更便捷的措施。
“国五条”出台后,厦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否也会发生变化?对此,郭俊胜明确表示,厦门目前暂未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接下来政策是否会有变化,将要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而定。
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近期是否会提高也是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
“目前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没有改变。即首付50%,贷款利率上浮10%。如果政策有调整,一般按贷款受理时间为准。”郭俊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