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6日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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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电视台福建新闻联播报道,最近,由福建省经济、统计、科研等权威机构历时5个月共同完成的“2012年福建省居民幸福感指数调查”结果出炉。结果显示,全省居民对自身幸福程度的评价处于偏好水平,对自身幸福明确评价感到很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居民达到91.1%。
对比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幸福感指数得分,各地居民对当地的幸福指数主观评价差异较小,厦门居民的幸福感最强烈。
据悉,民盟福建省委专门成立了“幸福福建”课题组,聘请专家设计幸福感评价体系,并开展专业的市场研究和随机调查。根据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解读,课题组提出了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几点建议,比如: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促进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
这次调查共设七项一级指标,分别是:总体评价、个人发展、生活质量、精神生活、社会环境、政府服务和生态环境。 其中,居民精神生活幸福感得分最高,指数得分为73.98分;生态环境幸福感排名第二;而居民对政府服务的幸福感知则较弱。
精神生活最充实
老少群体最幸福
调查结果显示,生活压力影响居民幸福感,老少群体最为幸福,其中18岁-24岁的群体对“幸福福建”评价最高,其次是55岁-64岁人员;45岁-54岁人群对幸福指数评价较低。
收入是幸福基础
调查还显示,收入保障是居民幸福的基础,幸福感与收入正相关;同时教育和职业稳定也能够促进幸福感提升,高学历人群普遍幸福感较强,公职人员和学生的幸福感最强。(文章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