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就窨井管理立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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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7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窨井盖丢了,却长期没人管,这种事情过去一再发生。今后,厦门市政府将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窨井设施的管理,即使是找不到责任单位的窨井,也要有人第一时间管起来。

  日前,厦门市政府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正式规章项目 《厦门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在厦门市人民政府(http://www.xm.gov.cn/)和厦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www.fzj.xm.gov.cn)上刊登,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从刊登之日起至8月1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法制局或发电子邮件至Fzj_br@xm.gov.cn

  《办法》明确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为本市窨井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根据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窨井设施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窨井设施的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窨井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窨井设施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窨井设施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并逐步实现与窨井设施产权单位以及其他维护和管理责任单位的信息共享。

  窨井设施出现问题,在24小时内又无法查明责任单位,市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先代为补缺和修复,查明责任单位后,维修所需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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