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各级政府将建立纠错制度 决策错了不能藏着掖着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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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据导报报道(记者 黄智敏)政府做出的行政决策,并不一定都是对的,如果不对就要及时纠正。厦门各级政府将建立决策“纠错”机制,决策失误引发重大问题,将果断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政府日前发布《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建立健全八项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

  这八项机制分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

  这八项制度,旨在推动政务决策进一步公开透明,严格依法行政。其中再次强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当进行听证;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吸收采纳。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发展规划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政策,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列入风险评估范围。

  而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则是通过民意反映、检查调研、评估审查等方式,开展跟踪反馈,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决策机关应当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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