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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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钱玲玲)到2013年底,厦门将在全省率先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全市80%以上的区建成国家级生态区、各区80%以上的镇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这是《厦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总体目标。
昨日上午,我市召开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动员部署暨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于伟国说,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
市领导刘可清、钟兴国、臧杰斌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国耀主持。
于伟国充分肯定我市长期以来生态环保工作来之不易的成效。他说,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统筹处理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生态管理机制较为完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经济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持优良水平,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低碳城市等称号。
于伟国说,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要把握产业转型升级这一关键,大力培育低碳工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低碳、生态型服务业,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持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与生态效益。要夯实生态环境建设这一基础,大力推动造林绿化,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提高居民的生态环境满意度。要加强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这一支撑,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加强海洋资源管理。要落实环保责任这一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督查考核,凝聚共识,真抓实干,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更好成效,扎实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我市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减排33.56%和15.92%,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27.2%和11.1%的指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工程、水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
其中,清洁能源的应用被列入重点工程项目之中。到2015年,我市将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100辆,投放天然气公交车1000-1500辆,推进公交汽车燃油向燃气转化,建设10座加气站。另外,还将在主要道路上试点设置噪声自动监控和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