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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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全市创建“无讼社区”现场会昨日举行。这是我市“无讼社区”创建5年来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经过5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当初在翔安小嶝岛上推行的“好厝边会所”,已经逐渐演绎发展成为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无讼社区”,其不仅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节约了诉讼成本,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了社会和谐。“无讼社区”的创建模式和经验已经引起了国内高度关注,成为全国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2011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作出批示,肯定了厦门开展“无讼社区”建设,是“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一种积极而有益的探索,要求认真加以总结提高”。
在昨日的现场推进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要求,“无讼社区”创建活动具有社会管理创新价值和促进和谐的现实意义,各创建单位要齐心协力把“无讼社区”这个厦门首创的品牌做大、做响。
五年50%社区将建成“无讼社区”
郭国超是思明法院派驻前埔南社区的法官。昨日上午,他在现场会上介绍了不久前他参与化“讼”为“无讼”的经历。前埔南社区居民纪大妈参加某公司组织的活动不慎摔成骨折,双方相互推诿、互不相让,很难达成和解。眼看双方就要打官司,郭国超和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积极介入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很快就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棘手的纠纷最终不出社区就得到化解。
像郭国超一样,社区法官成功参与社区纠纷调解的案例在11个“无讼社区”试点创建的社区中不胜枚举。
在11个试点创建的基础上,我市又一次加大了“无讼社区”的创建力度,加快了创建步伐,并提出了未来5年创建目标,即今年全面铺开,年底前10%以上的社区建成;2013-2014年要整体推进,提升效果,建成率分别达到20%、30%;2015-2016年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建成率分别达到40%、50%。
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无讼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创建机制、保障工作和工作要求,要在现在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无讼社区”创建的范围和领域,努力打造一批过得硬、叫得响、有档次的创建品牌,形成亮点纷呈、模式多样的新格局。
对于“无讼社区”创建活动的最大意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洲一语中的:“无讼社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基层,充分发挥社区法官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前端,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社会问题,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把矛盾化解在和谐环境里
2007年10月,在翔安区法院的主导下,“无讼社区”的雏形——“好厝边会所”在翔安区小嶝岛正式试点运行,由此拉开了我市“无讼社区”创建大幕。
提及“无讼社区”构想的出笼,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表示,从2007年开始,我市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年平均增长都在10%以上,案件井喷使法院压力陡增,也迫使法院转变传统就案审案的做法,从源头治理逐渐成为厦门法院应对司法新形势的战略举措。
陈国猛院长眼中的“从源头治理”就是让法官脱下法袍,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把抽象的政策、法律转换成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用思想疏导、释明法理、讲明事理、阐明情理的方式,就地化解纠纷,并通过整合社区多元调解力量,构建起行政、司法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真正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社区。
五年多来,各区法院针对城市社区、农村岛屿、工业区、商圈等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无讼社区”创建行之有效的模式。社区法官、社区会所、社企合一、社区延伸等创建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通过社区法官引导,激发社区本身解决纠纷的能力,把社区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把矛盾化解在更加和谐、和平的环境里,也节约国家的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陈国猛院长表示。
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厦门“无讼社区”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活动开展以来,11个试点社区发生各类矛盾纠纷3856件,其中起诉到法院只有278件,仅占7.21%。小嶝、前埔南、瑞景等社区纠纷调解成功率都在90%以上,基本实现了“零信访、少诉讼”。
厦门“无讼社区”的经验和做法引起了媒体的普遍关注。新华社、人民网、《法制日报》等对厦门首创的“无讼社区”进行了连续报道,称之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首创的“无讼社区”在厦试点成功并在全省推广。省委、省政府日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提出要求。一场“无讼社区”的创建热潮正在八闽大地如火如荼地进行,并向校区、厂区、林区、景区、港区等其他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