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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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厦漳泉同城化的公共基础设施,不一定要在谁地面上就谁出钱,可以设立股份制企业,收益也按股份划分。在昨日下午的第四届宏观经济高端论坛上,专家提出了上述观点。
论坛由厦门市经济学会、厦门市发展研究中心主办,主题为“城市竞争力与同城化”。
厦门市经济学会会长、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文溥教授认为,厦漳泉同城化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三个不同的行政辖区之间的融合合作和资源的自由流动,也就是多行政辖区背景下体制框架调整问题。
李文溥在调研中发现,三地的财税体制不一样,各地政府的投资门槛、办事模式不一样,这些差异可能会导致资源流动上存在障碍。“可以在政策规定上进行协调,让资源竞争性流动、合理配置,让市场经济充分发挥调节作用,这是最重要的。”
李文溥还建议,厦漳泉同城化进程中应该进行制度创新。“比如,同城化公共基础设施在建设时,三市财力不一样,基础设施的受益面也不一样,不能简单地说哪段在谁的地面上,谁就出哪段的钱。”
如果今后要建设厦漳海底隧道,可以组建跨区域的企业,如厦漳泉路桥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准市场化运营,按股份制投资,收益也按股份回报。有钱就多投点,今后收益也多一点。再比如城际之间的快速公交或者轨道交通,也可以成立城际企业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