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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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补助工作,引导、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我市将提高2012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每年我市将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对各类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进行调整。2012年补助金基数,参照我市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53元的120%计算为35103元,以千元整数计为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