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3日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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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部分来厦务工人员有可能享受市民待遇,住上公租房。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公共租赁房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有望近期出台。
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专题询问会,就“加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对政府进行专题询问。副市长林国耀带领有关部门及各区相关领导应询。
“厦门有100多万来厦务工人员,他们是厦门建设发展的生力军,他们的住房困难问题政府有什么解决办法?”
对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佳鹏提出的这个问题,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说,厦门正在大力推进公共租赁房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有望近期出台。
郭俊胜透露,将根据国家精神,让长期在厦门居住、有稳定职业的部分来厦务工人员享受市民待遇,住上公租房。他们已经进行过摸底,在我市岛内连续8年岛外连续5年都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口不多,只有1万多人。在我市连续交社保5年以上的有9万人,4年以上的有13.6万人,量就比较大了。郭俊胜说,要让哪部分人先享受公租房,现在正在研究,会分批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