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将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举报地沟油犯罪将获奖励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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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昨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地沟油”专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精神,研究讨论我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副市长黄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黄菱肯定我市在前两轮“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我市对此项工作重视较早,早在2004年就判处全国第一起“地沟油”流入食用油案件。黄菱要求各部门要全力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明确,用半年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将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根据部署,市市政园林局将抓紧制定出台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由市粮食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配合,形成流通领域散装食用油管理办法和联系工作机制。市食安办制定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公安部门“打四黑除四害”暨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专项工作举报投诉电话:

  市公安局:110,2023892;

  思明公安分局:5965730;

  湖里公安分局:5727554;

  海沧公安分局:6050677;

  集美公安分局:6079284;

  同安公安分局:7366110;

  翔安公安分局:7628818;

  水陆交通分局:202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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