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4日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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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刘艳)在厦门挂牌交易的公共资源、国有产权,同时也将出现在漳州、泉州的产权交易市场。据了解,行政和社会公共资源同城化交易在全国尚属首次。
在市国资委、市金融办指导下,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牵头对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于昨日签订了《厦漳泉产权要素市场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
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加快构建厦漳泉大都市区的重大战略部署、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第一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的实质性动作。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连炜表示,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合作原则为“互利互惠、三方共赢”。在具体产权交易合作方式上,厦、漳、泉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了三项制度:探索建立交易项目信息互动机制;对包括公共资源、国有产权等各类交易资源实行网上异地同步挂牌机制;交易规则交流研讨机制。合作目的为在厦、漳、泉三地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逐步实现三地产权要素市场“资源同城化、规则同城化、信息同城化”。
行政和社会公共资源同城化交易在全国尚属首次,这对深化我市行政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产权要素交易市场同城化必然促进金融要素流动同城化,也将进一步增强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