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限价商品房7月1日起申请 房源共1092套均价5000元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1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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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今天上午,从厦门首批限价商品住房配售新闻通气会上获悉,7月1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将启动我市首批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工作。这也是我省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有关部门称,这是解决“夹心层”住房的重要举措。

  我市首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为杏北锦园居住区。该项目属存量政策性住房,已竣工并具备交房条件,位于集美区集灌路东侧锦园居住区一、二、三组团,共1092套,包括一房型27套(建筑面积54.76-68.58平方米)、二房型279套(建筑面积76.76-94.42平方米)、三房型786套(建筑面积97.21-129.57平方米)。

  由政府定价,限定销售价格,实行一房一价,均价每平方米5000元,并按房屋楼层、朝向制定每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最高价每平方米5860元,最低价4200元。

  销售时以项目为单位,按项目提出申请,不实行申请轮候。通俗点说,就是申请首批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若是在摇号环节没有摇到,意味着这次与限价商品住房无缘,只能重新申请。

  申请人需具有厦门户口,在厦无住房。具体来说,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户籍入厦方式限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厦无住房;单身年满30周岁的可以用个人名义申请。

  具体申请受理工作由各区、各街道办组织开展,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申请受理审核工作。6月2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或于6月27日到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

  具体程序是: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申请公告—发放(下载)申请表—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核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受理—审核—住宅办公开摇号—复核—建设与管理局公示—发放购房通知书—办理购房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工作于7月1日启动,截至7月31日,错过时间无法申请。与保障性住房不同的是,首批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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