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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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6月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通讯员 王美娜)本月起,厦门将开始对政府规章进行全面 “体检”,《厦门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6月起施行。
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法制局已着手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列入今年市府立法计划的部分规章安排开展立法后评估。
《厦门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中的许多要求,实际上在两年前的首次评估中,就已经得到贯彻。导报记者还了解到,早在2008年底,厦门市就曾开展过首次规章立法后评估,评估的对象是《厦门市实施<气象法>办法》。
市法制局相关人士表示,两年前的首次尝试,起到了较好的成效,今后,立法后评估工作将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满五年的,拟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拟作重大修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市政府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为有必要评估的规章,都将安排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