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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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我市拟重罚严重超载行为和严重超速行为,在城市道路上如果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可能会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驾照。
昨日,《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四审。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对严重超载行为和严重超速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草案提出,重、中型载货汽车超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超载程度处以罚款等。
跟更多车主、司机有关系的是草案对严重超速行为新增的条款。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超过80%,且时速达到80公里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并出现上述情形,将处以3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比如说,限速60公里的城市道路,如果您飙到90公里,就会被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驾照。
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且时速达到100公里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严重超速的是重、中型载货汽车,处罚将更严厉———将按照以上标准2倍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