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将对全市拉网式明察暗访 “围剿”食品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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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讯(记者 香卉辉) 还市民一个安心、放心、舒心的餐桌,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质监局了解到,该局将对全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整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主要针对三类企业
  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质监局将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资质、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产品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等,打击无证生产和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禁使用无证原料和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添加剂,对拟生产尚未被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覆盖的产品企业,要在7月1日前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指定标准建议。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应明确载明食品添加剂名称、成分(配料表)和使用范围、用法、用量等应当载明的内容,复合食品添加剂应标明每一个单一品种的通用名称。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可能存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如腐竹、果蔬罐头、蜜饯、炒货食品、黄酒、酱类、糕点、酱腌菜、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将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添加剂使用登记,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情况;企业对回收的过期产品处置,是否存在将其作为生产原料的行为。

  针对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质监局将对生产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饮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生产企业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加印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严查是否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非食用物质。 5月31日前完成自查

  在检查过程中,企业主要责任人要签订责任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

  质监局此次拉网式检查将通过多渠道调查摸底。比如,通过代码中心、街道、协会等相关组织,采取暗访、调查等各种形式,深入食品行业,摸清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并按要求报送。

  此外,5月31日之前,所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非食用物质生产企业完成企业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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