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对残疾儿童实施补助 康复补助最高8万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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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李晓平 实习生 林晰 通讯员 黄义喜)昨日记者从市长专线获悉,为帮助我市残疾儿童及时接受抢救性训练和康复矫治的救助,我市即将出台《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起对本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给予费用补助,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康复费用负担。其中,听障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每例一次性最高补助购置费8万元。
   据了解,康复补助对象须具备这些条件:(一)具有厦门市户籍;(二)持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诊断书;(三)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市残联认定的康复定点机构接受康复的7周岁以下肢残儿童、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包括7至10周岁的语后聋儿童)、14周岁以下智障儿童、14周岁以下自闭症儿童、接受复明手术的7周岁以下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的7周岁以下肢残儿童、装配矫形器的7周岁以下肢残儿童、植入人工耳蜗的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装配助听器的7周岁以下听障儿童(包括7至10周岁的语后聋儿童);(四)经市残疾人康复技术委员会评估具有功能重建和康复潜力。

   申请方法:符合上述康复补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办理申请,填写《厦门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表》,并提供这些材料:(一)残疾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残疾人证》或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所在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评估表》原件;(四)康复档案及病历资料;(五)康复机构开具的税务或财政部门认可的各月份培训费用发票原件;(六)残疾儿童家长培训手册;(七)低保家庭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市残联正在制订中,待实施细则出来后,符合康复补助条件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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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首家
   残疾儿童幼儿园“六一”挂牌


   本报讯 (记者 李晓平 实习生 林晰 通讯员 黄义喜)昨日,由市残联理事长曾毓琦接听的关于“解读残疾人政策”的市长专线中为我市广大残疾人传递一个福音:我市将成立首家残疾人幼儿园,确定取名为“厦门市心欣幼儿园”,作为送给广大残疾儿童的节日礼物,将于今年“六一”节挂牌成立。
   据介绍,厦门市心欣幼儿园是为智障、自闭、听力语言障碍和脑瘫等四类残疾儿童进行学前康复治疗和教育(医、教结合)的特殊幼儿园。和普通幼儿园不同的是,心欣幼儿园是医、教结合的特殊幼儿园,不仅提供学前教育,更重要的是要提供康复治疗。这里的工作人员由保教人员和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两部分组成。除了保教人员之外,心欣幼儿园将配备一定数量的康复医疗和训练人员,包括康复医师、治疗师、咨询师等;除了普通幼儿园教育用房外,心欣幼儿园还将配有康复治疗和训练用房。
   曾毓琪说,心欣幼儿园于今年“六一”期间在市残联挂牌后,明年将争取搬到新园舍。因为市特殊需要儿童援助中心没有户外活动场所,不太符合标准。目前,他们正在岛内选址,新园舍将位于岛内交通便利地段,相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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